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2
日收到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
券”)《关于更换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的通知》。鉴于
负责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的保荐代表人王天红先生工
作调动,不再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华泰联合证券现委派保
荐代表人刘鹭先生(简历见附件)接替王天红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
期间的保荐代表人,履行公司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保荐代表人更换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持续
督导保荐代表人为石丽女士和刘鹭先生。
特此公告。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4 日
附件:
刘鹭先生简历
刘鹭,华泰联合证券投资银行部业务董事、保荐代表人、注册
会计师,南京大学管理学硕士,曾就职于毕马威(KPMG),参与
仪征化纤、中国石化等 A 股和 H 股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1 年起
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工作,主持或参与江苏租赁 IPO 项目、江海股
份非公开发行项目、汇鸿集团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