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 1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关于向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杰昌实业有限公司提供股东同比例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上海张江东区高科技联合发展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杰昌实业有限公司提供股东同比例借款,借款总额人民币3亿元,借款期限一年,借款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确定。其中,本公司持有上海杰昌实业有限公司60%股权,将向其提供1.8亿元股东借款,上海张江东区高科技联合发展有限公司持有上海杰昌实业有限公司40%股权,将向其提供1.2亿元股东借款。
由于上海张江东区高科技联合发展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上海张江(集团) 有限公司,因而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同意6票, 反对:0票, 弃权:0 票
二、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张江集成电路产业区开发有限公司向公司参股子公司----上海张润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股东同比例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张江集成电路产业区开发有限公司与上海张江(集团 )有限公司向本公司参股子公司----上海张润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股东同比例委托贷款,贷款总额人民币1.2亿元人民币,贷款期限一年,贷款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确定。其中,上海张江集成电路产业区开发有限公司持有上海张润置业有限公司40%股权,将向其提
供4,800万元委托贷款,上海张江(集团) 有限公司持有上海张润置业有限公司60%股权,将向其提供7,200万元委托贷款。
由于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因而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同意6票, 反对:0票, 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 1月 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