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7月12日上午10点通过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王爱军女士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全票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之日为 2018年7月17日,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于 2019 年7月16日届满。
2018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已达成,激励对象中因3人离职,32人因2018年个人层面绩效未完成,不符合当期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对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88.54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其余74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激励计划》第一期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05.4590万股(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登记数量为准),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23%。
表决情况: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董事梁宇博为激励对象,作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2.关于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北省分行抵押贷款的议案
公司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北省分行申请人民币3亿元贷款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为2年,利率双方协商确定。
同时将公司子公司新疆梅花氨基酸有限责任公司合法拥有的农六师国用(2011)字第21101004号、农六师国用(2011)字第21101006号、农六师国用(2011)字第21101009号、农六师国用(2012)字第21101016号四宗土地使用权及四宗地上附着房产使用权作为上述贷款的抵押担保。
表决情况: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意见
3.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