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8年8月13日在通化东宝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程建秋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该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上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本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经审查,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能够如实反映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八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