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理财到期收回及后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现就近期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公告如下:
一、到期收回理财产品资金情况
二、后续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公司于2019年2月13日,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业务协议(柜台市场版)》。
具体内容如下:
金融机构 | 产品名称 | 投资类型 | 金额(万元)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产品期限 | 资金来源 | 有无关联关系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固收增利系列【192】期收益凭证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6,000 | 最低收益2.50%-最高收益5.50% | 90天(自2019年2月14日至2019年5月15日) | 自有资金 | 无 |
该产品的募集资金用途、产品风险评级、付息安排:
1、募集资金用途本理财产品募集的资金用于补充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过程中所需的流动性资金或其他合法用途。
2、产品风险评级低风险R2-中低(此为中信证券柜台市场内部评级)。3、付息安排根据收益凭证的《产品说明书》的约定,在本金支付周期内支付本金。三、风险控制措施1、公司资产管理部将及时跟踪和分析委托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及安全状况,如
金融机构 | 产品名称 | 投资类型 | 金额 (万元)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产品期限 | 到期收回理财产品金额 | |
本金(万元) | 收益(万元)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天天利财-质押式报价回购产品 | 固定收益型 | 6,000 | 4.20% | 56天(自2018年12月19日起至2019年2月12日止) | 6,000 | 38.66 |
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2、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投资理财业务进行核查。
四、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益。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本金余额为24,000万元(含本次)。过去12个月内公司累计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75,290万元(含本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电子回单;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申赎查询单;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业务协议(柜台市场版);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收增利系列【192】期收益凭证产品说明书(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凭证)。
特此公告。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