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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中百:宁波鹏渤投资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7-11
   证券代码:600857         证券简称:宁波中百         公告编号:临 2018-040
                  宁波鹏渤投资有限公司要约收购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于2018年7月5日公告了《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
           宁波鹏渤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渤投资”或“收购人”)自2018年7
           月9日起要约收购本公司股票12,671,491股;
     本次要约收购有效期为2018年7月9日至2018年8月7日。按照本次要约收购申
           报程序,本次要约期限内最后三个交易日,即2018年8月3日、2018年8月6
           日和2018年8月7日,预受的要约不可撤回。
    一、本次要约收购的基本情况
    本次要约收购为鹏渤投资向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宁波中
百”)除宁波太平鸟汇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宁波鹏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张江平以
外全体股东发出的部分要约。具体情况如下:
收购人                                        宁波鹏渤投资有限公司
被收购公司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被收购公司股票简称                                    宁波中百
被收购公司股票代码                                     600857
收购股份的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量                                   12,671,491股
占被收购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5.65%
支付方式                                              现金支付
要约价格                                              12.77元/股
    二、要约收购目的
    本次要约收购主体为鹏渤投资,收购人看好上市公司的发展潜力,拟通过本次收
购战略持股宁波中百,促进宁波中百稳定发展。本次收购不以终止宁波中百上市地位
为目的。
    三、要约收购期限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 30 个自然日,即 2018 年 7 月 9 日至 2018 年 8 月 7 日。
本次要约期限内最后三个交易日,即 2018 年 8 月 3 日、2018 年 8 月 6 日和 2018 年 8
月 7 日,预受的要约不可撤回。在要约收购期限内,投资者可以在上交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查询截至前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以及撤回
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
    四、股东预受要约的方式和程序
   1、申报代码:706045
   2、申报价格:12.77 元/股
   3、申报数量限制:股东申报预受要约股份数量的上限为其股东账户中持有的不
存在质押、司法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股票数量,超出部分无效。被质押、司法
冻结或存在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部分不得申报预受要约。
   4、申请预受要约:宁波中百股东申请预受要约的,应当在要约收购期限内每个
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要约收购中相关股份预
受要约事宜,证券公司营业部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办理有关申报手续。申报指令的内
容应当包括:证券代码、会员席位号、证券账户号码、合同序号、预受数量、申报代
码。宁波中百股票停牌期间,宁波中百股东仍可办理有关预受要约的申报手续。预受
要约申报当日可以撤销。
   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内如有宁波中百股票,则不能通过信用证券账户直接申报预
受要约。投资者欲申报预受要约的,需将信用证券账户中的宁波中百股票划转到普通
证券账户中,并通过投资者普通证券账户申报预受要约。投资者可联系所在开户营业
部,咨询宁波中百要约收购的具体预受要约事宜。
   5、预受要约股票的卖出:已申报预受要约的股票当日可以申报卖出,卖出申报
未成交部分仍计入预受要约申报。股东在申报预受要约同一日对同一笔股份所进行的
非交易委托申报,其处理的先后顺序为:质押、预受要约、转托管。
   6、预受要约的确认:预受要约或撤回预受要约申报经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
后次一交易日生效。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确认的预受要约股份进行临时保管。经确
认的预受要约股份不得进行转托管或质押。
   7、预受要约的变更:要约收购期限内,如果收购要约发生变更,原预受申报不
再有效,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自动解除对相应股份的临时保管;宁波中百股东如果接
受变更后的收购要约,需重新申报。
   8、竞争要约:出现竞争要约时,接受初始要约的预受股东,拟将全部或部分预
受股份售予竞争要约人的,在预受竞争要约前应当撤回相应股份的预受初始要约。
   9、权利限制:要约收购期间内,预受要约的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或设定其他
权利限制情形的,证券公司应当在协助执行股份被设定其他权利前通过上交所交易系
统撤回相应股份的预受要约申报。
   10、预受要约情况公告:要约收购期限内的每个交易日开市前,收购人将在上交
所网站上公告上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以及撤回预受的有关情况。
   11、余股处理: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不足 12,671,491
股(占宁波中百股份总数的 5.65%),则本次要约收购自始不生效,中登公司上海分
公司自动解除对相应股份的临时保管,所有预受的股份将不被收购人接受;若预受要
约股份的数量不低于 12,671,491 股(占宁波中百股份总数的 5.65%),则收购人按照
同等比例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计算公式如下:收购人从每个预受要约股东处购买的
股份数量=该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数×(12,671,491 股÷要约期间所有股东预受要
约的股份总数)。剩余股份解除临时保管,不予收购。
   收购人从每个预受要约的股东处购买的股份不足一股的余股的处理将按照中登
公司权益分派中零碎股的处理办法处理。
   12、要约收购资金划转: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收购人将含相关税费的收购资金
扣除履约保证金后的金额足额存入其在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结算备付金账户,然后
向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资金交收部申请将该款项由其结算备付金账户划入收购证券
资金结算账户。
   13、要约收购股份划转: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收购人将向上交所法律部申请办
理股份转让确认手续,并提供相关材料。上交所法律部将完成对预受股份的转让确认
手续,收购人将凭上交所出具股份转让确认书到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预受要约股
份的过户手续。
    14、收购结果公告:在办理完毕股份过户登记和资金结算手续后,收购人将本次
要约收购的结果予以公告。
   五、受要约人撤回预受要约的方式和程序
   1、撤回预受要约
   股东申请撤回预受要约的,应当在要约收购期限内的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
通过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要约收购中相关股份撤回预受要约事宜,证券
公司营业部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办理有关申报手续。申报指令的内容应当包括:证券
代码、会员席位号、证券账户号码、合同序号、撤回数量、申报代码。要约期内(包
括股票停牌期间),股东可办理有关撤回预受要约的申报手续。撤回预受要约申报当
日可以撤销。
   2、撤回预受要约情况公告
   在要约收购期限内的每个交易日开市前,收购人将在上交所网站上公告上一交易
日的撤回预受要约的有关情况。
   3、撤回预受要约的确认
   撤回预受要约申报经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后次一交易日生效。中登公司上海
分公司对撤回预受要约的股份解除临时保管。
   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三个交易日前,预受股东可以委托证券公司办理撤回预受要
约的手续,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根据预受要约股东的撤回申请解除对预受要约股票的
临时保管。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三个交易日内,预受股东可撤回当日申报的预受要
约,但不得撤回已被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
   4、出现竞争要约时,接受初始要约的预受股东,拟将全部或部分预受股份售予
竞争要约人的,在预受竞争要约前应当撤回相应股份的预受初始要约。
    5、要约收购期限内预受要约的股份司法冻结或设定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证券
公司在协助执行股份冻结前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撤回相应股份的预受要约申报。
    六、本次要约收购的详细信息
    投资者如欲了解本次要约收购的详细信息,请查阅公司于2018年7月5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的《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
购报告书》。
     特此公告。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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