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
十五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9年7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3、会议于2019年7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4、本次会议应到会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根据五莲县城北工业区道路及市政管网工程 PPP 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将施工期延长18个月,即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变更为2021年9月30日,项目合作期相应延长。
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19-056”号临时公告。
三、上网公告附件
海通证券关于龙建股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9年7月17日
? 报备文件
龙建股份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