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转让在建工程
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全资子
公司向关联方转让在建工程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现将独立意见发表
如下: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世茂新体验置业有限公司向上海世茂槿拓置业有限公
司转让“辰花路二号地块”深坑酒店项目的开发建设权、在建工程的所有权及在
建工程所占土地的使用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77,674.29 万元,并收取建设管理
费用人民币 1,658 万元。本次关联交易的资产评估方法和定价原则符合市场惯例,
评估机构具备独立性和相关资质,估价方法符合规定,估价结论合理。本次交易
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没有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
益。本次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同意公司上述关联交易。
(本页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转让在建工程关联交易的独立
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吴泗宗
李大沛
徐士英
史慧珠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5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