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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马股份关于《对外投资公告》的补充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2-16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公告》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风险提示:
    ●本投资项目需进行安全评价和环境评价,其评价能否获得政府
相关部门的审批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本投资项目预计财务数据与项目建成投产运营时的实际财务
数据可能存在差异,项目建成后能否达到预期效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
性。
    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4 日披露了《对外投资公告》(详见上交所
网站 www.sse.com.cn 2017 年 12 月 14 日本公司临时公告:临
2017-033),现将有关事项补充披露如下:
    一、投资项目的投资各方出资比例及权利和义务
    甲方: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长乐恒申合纤科技有限公司
    丙方: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一)各方出资比例
    甲方以现金出资 918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1%;乙方以现金出
资 702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9%;丙方以现金出资 1800 万元,占注
册资本的 10%。
    (二)各方权利和义务
    1、融资方案:甲方负责项目公司的融资工作,融资额度为投资
总额 70%,乙方、丙方予以积极配合。当项目公司融资需要股东提供
担保时,甲乙丙三方需按股权比例对项目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具体融
资方案及融资条件由甲、乙、丙三方协商决定并具体实施。需由合资
公司承担的资金成本一般以对应的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为准,原则
上不超过前者的 10%。
    2、乙方将技术在河南省范围内排他许可给合资公司使用。三方
同意由合资公司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费(具体费用由合资公司与乙方
另行协议约定),若在锦纶 6 民用丝项目合资公司成立后十二个月内
未支付完毕的,则各方同意以环己酮项目合资公司应向甲方或甲方指
定的关联主体支付的技术服务费抵销,或由除乙方(生产技术提供方)
外的其他合资方(包括甲方、丙方)连带全额补足。
    3、如乙方未按照本协议或乙方与合资公司未能签订技术服务协
议定,未向合资公司提供技术服务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乙方应按照固定金额 1.5 亿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全部损
失。
    4、4 万吨锦纶民用丝工厂建设阶段,由乙方主导合资项目以下
事宜:项目建设技术指导,操作人员培训,指导开车,投料试运行指
导,以上事宜费用,按照本协议、《合作投资协议书》及各方相关协
议约定执行。
    5、甲方负责协助办理有偿提供的建设用地和运行所需公用工程,
确保项目所需的建设用地和运行所需公用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和运营
所需的公用工程所需费用由甲方和合资公司另行约定,并签订相关协
议,费用由合资公司支付。
    6、工厂建设阶段,由甲方主导合资项目以下事宜:办理相关的
政府审批手续,人员配置和管理,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协调生产运行
管理,以上事宜的费用由合资公司向甲方现金支付。
    7、乙方在锦纶 6 民用丝项目合资公司成立之日起十年内,就本
条约定技术服务在河南省范围内不与其它第三方开展任何形式的合
作,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合作、技术出资等;乙
方在锦纶 6 民用丝项目合资公司成立之日起十年后合资公司存续期
间,就本条约定技术服务在河南省范围内另行开展任何形式的其他合
作,甲方和/或甲方关联主体有优先权。乙方(包括生产技术提供方)
如违反本条约定,与第三方合作所获取的收益全部归甲方所有,且乙
方需赔偿甲方及河南神马锦纶科技有限公司(即锦纶 6 民用丝项目合
资公司)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若前述收益和/或损失无法确定的,
则直接按锦纶 6 民用丝项目协议“技术服务费”的 3 倍计算。
    二、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
    投资各方对合资公司的资本金出资及合资公司申请的银行贷款。
    三、投资项目预计财务数据的依据和计算方法
    投资项目预计财务数据依据《10 万吨/年尼龙 6 民用丝项目一
期工程(4 万吨/年)可行性研究报告》计算,计算方法采用我国现
行财税制度及地方有关规定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建设部 2006 年
7 月发布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规定的方式,
计算过程如下:销售收入 76923.08 万元-总成本 69704.63 万元=年
利润总额 7218.45 万元,由此得到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前为 6.47 年;
年利润总额 7218.45 万元-所得税 1082.77 万元=净利润 6135.69
万元,由此得到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为 7.01 年,具体过程详见该报
告第十三章财务评价部分。预计财务数据与项目建成投产运营时的实
际财务数据可能存在差异,项目建成后能否达到预期效益存在一定的
不确定性。
    四、本次投资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的影响
    鉴于该合资公司目前尚未组建完成,项目投资尚未开始,因此本
次投资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没有影响。
    五、投资项目存在的风险及拟采取的措施
    (一)设备采购价格变化的风险
    项目建设期面对的风险是设备采购价格的变化,可统筹安排建设
进度和资金使用计划,降低建设期的资金成本,减少因设备价格变化
造成的风险。
    (二)产品销售价格和原材料价格变化的风险
    根据市场调研,本项目产品售价总是与原材料价格同步波动,因
此可以紧跟市场,采取灵活多变的生产管理机制,安排市场畅销产品,
合理控制原材料和产品库存,降低因价格波动可能引起的风险,保证
本项目的利润和收益。
    六、具体项目可行性,详见《10 万吨/年尼龙 6 民用丝项目一
期工程(4 万吨/年)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15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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