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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马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河南平煤神马尼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2-14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
河南平煤神马尼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河南泉象实业有限公司(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
名称为准)
    ●注册资本:6000 万元
    ●股权结构:河南平煤神马尼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
1800 万元,股权比例占 30%;上海映智实业有限公司以现有设备资
产和现金合计出资 4200 万元,持股比例占 70%。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投资存在市场变化风险、原料涨价风险以
及投产初期的财务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平煤神马尼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
“甲方”)拟与上海映智实业有限公司(简称“乙方”)在平顶山化工
产业集聚区化工三路北段尼龙深加工产业园 1 号厂房设立合资公司
河南泉象实业有限公司(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名称为准),建设年产
10000 吨尼龙扎带项目。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000 万元,甲
方以现金出资 1800 万元,股权比例占 30%;乙方以现有设备资产和
现金合计出资 4200 万元,持股比例占 70%,设备资产出资价值部分
经河南省国资委备案机构库的中介机构评估后,以评估报告为准,不
足部分以货币形式补足。
    本次投资已于 2017 年 12 月 13 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该合资公司的设立不需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审批。本次
合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述
    年产 10000 吨尼龙扎带项目由甲方与乙方共同出资设立的合资
公司河南泉象实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总投资 6565.84 万元,其中:
固定资产投资 5899.58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666.26 万元;建设期 1
年;满负荷年销售收入 30000 万元;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前为 4.08 年,
所得税后为 4.66 年。
    尼龙扎带是尼龙 66 注塑成型加工的一类产品,依托尼龙 66 的良
好性能,广泛应用于工程电气、汽车工业、电器工业线缆规整捆扎,
农业捆扎甚至航天航空中一些特殊使用等,目前国内外已开始推广特
殊设计 900mm 长的轮胎防滑扎带代替常用的防滑链,扎带应用领域不
断扩大,国内外市场对高质量尼龙扎带需求大幅增加。
    近几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均消费水平的增加,塑
料制品工业也在迅速发展。尼龙扎带行业作为塑料行业中发展潜力较
大的子类行业,市场对于尼龙扎带的需求以及生产量都得到了很大的
提升。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于涉及
日常生活的捆扎带的美观、环保和效率,消费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预计未来几年,国内尼龙扎带行业的下游行业需求将继续保持旺盛,
尼龙扎带的市场普及率将日趋提高,到 2021 年,中国尼龙扎带市场
规模将有望突破 50 亿元,市场前景较为乐观。
    (二)合资双方简介
    1、河南平煤神马尼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介
    (1)公司名称:河南平煤神马尼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郭选政
    (4)注册资本:1 亿元人民币
    (5)注册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中段 63 号院神马实业办公楼(第
9 幢)207 室
    (6)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尼龙产业或平煤神马相关项目投
资、投资管理、企业资产管理、投资咨询、股权投资、财务咨询、企
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国内贸易;
代理国内货运代理;从事原料、设备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建设工程
施工(凭许可资质经营);会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合成树脂制品,橡
胶制品的销售。
    (7)成立日期:2017 年 1 月 12 日
    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资产总额 911 万元,净资产 901 万元;
2017 年 1-9 月营业收入 0 元,净利润-99 万元。
     河南平煤神马尼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2、上海映智实业有限公司简介
     (1)公司名称:上海映智实业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
     (3)法定代表人:李刚
     (4)注册资本:1000 万元
     (5)注册地址:浦东新区祝桥镇川南奉公路 4936 号 A1 幢 110
室
     (6)经营范围:尼龙扎带、PVC 绝缘配线槽等配线器材、电气
产品、机械设备及零件、电工材料的制造、加工、销售等。
     (7)成立日期:2007 年 9 月 11 日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4110.7 万元,净资产 2828
万元;2016 年 1-12 月营业收入 9452.2 万元,净利润 324.4 万元。
     主要股东:李刚,持股比例 96.6%。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河南泉象实业有限公司(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名
称为准)
     2、公司地址:平顶山化工产业集聚区化工三路北段尼龙深加工
产业园 1 号厂房
     3、注册资本:6000 万元
     4、股权结构:甲方以现金出资 1800 万元,股权比例占 30%;
乙方以现有设备资产和现金合计出资 4200 万元,持股比例占 70%,
设备资产出资价值部分经河南省国资委备案机构库的中介机构评估
后,以评估报告为准,不足部分以货币形式补足。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000 万元。甲方以现金出资 1800
万元,股权比例占 30%;乙方以现有设备资产和现金合计出资 4200
万元,持股比例占 70%,设备资产出资价值部分经河南省国资委备
案机构库的中介机构评估后,以评估报告为准,不足部分以货币形式
补足。
    2、合资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公司。甲乙双方以其认缴出资额
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和承担风险。
    3、合资公司建设规模为年产 10000 吨尼龙扎带项目。
    4、甲方作为投资管理公司,投资为产业引导基金,待合资公司
运营稳定,收益良好后,甲方投资可择机退出,乙方届时应无条件配
合受让或协调第三方受让甲方股权。
    5、合资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推荐
一名,乙方推荐二名,董事长由乙方推荐的董事担任。董事长为合资
公司法定代表人。
    6、合资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甲方推荐
一名,乙方推荐一名,职工监事一名,监事会主席由甲方推荐的监事
担任。
    7、合资公司设总经理,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公司设财务部,
财务部长由乙方委派,甲方可以派遣财务人员参与管理。总经理负责
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决议,行使公
司法和合资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
    8、如一方不履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另一方有权就其因此而遭
受的损失要求违约方做出赔偿。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损失后,还应继
续履行其承诺和保证的责任和义务。
    9、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双方之间出现争议,应通过友好协
商的方式解决。如协商无效,任何一方可以向合资公司所在地的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除有争议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
行。
   10、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河南平煤神马尼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设立合资公司建设尼龙扎
带项目,有利于推动本公司尼龙产业的转型升级和下游深加工产业的
发展,对吸引更多投资者入驻平顶山尼龙产业专业化园区,加盟公司
尼龙产业投资建设,发挥尼龙产业集聚效应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投资主要风险因素在于市场的变化、原料涨价以及投产初期
的财务风险等。针对这些风险因素,合资公司将采取以下防范和降低
风险的对策:
    1、与用户(尤其是重要客户)建立和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巩
固已开发的市场。进一步拓宽新的产品,新的市场,密切关注潜在用
户和新用户,与之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完善技术服务以满足不同层
次用户的需求。通过有成效的管理提高生产能力利用率和劳动生产
率,销售用户满意的产品。
    2、紧紧抓住各工序单耗,降低原料成本。
    3、提高对投产初期财务风险的认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精打细
算,并采用招投标方式控制和降低投资,加强各方面管理,实行成本
细项控制降低产品成本,提高对市场的适应能力,保持较高的负荷率。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13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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