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8年8月15日在马钢办公楼召开。监事会主席张晓峰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经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马鞍山马钢废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废钢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会议认为:该议案有利于公司拓展产业发展空间,实现废钢产业的快速发展,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安徽马钢化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化工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安徽马钢嘉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下称“嘉华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
会议认为:上述第一、第二、第三项议案有利于公司专注钢铁主业,有助于废钢公司、化工公司、嘉华公司的未来发展,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四、审议通过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下称“集团公司”)签署的《持续关联交易补充协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与马钢集团控股子公司安徽欣创节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欣创环保”)签署的《节能环保补充协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与集团公司签署的2019―2021年《持续关联交易协议》。
七、审议通过公司与集团公司签署的2019―2021年《矿石购销协议》。
八、审议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马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与集团公司签署的2019―2021年《金融服务协议》。
九、审议通过公司与欣创环保签署的2019―2021年《节能环保协议》。
十、审议通过公司与废钢公司签署的2019―2021年《持续关联交易协议》。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与化工公司签署的2019-2021年《持续关联交易协议》。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与嘉华公司签署的2019-2021年《持续关联交易协议》。
会议认为:上述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第十项、第十一项、第十二项议案均符合公司营运需要,协议条款符合一般商业原则,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以上议案表决情况均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