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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业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2-24
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
              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基
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经认真研究,现就该次会议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独立
意见
    鉴于近年来公司积极推进、落实矿业国际化投资战略,适当收缩房地产业务规模,公司
战略及业务结构发生变化,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不能满足公司业务转型对人才激励的需
求,我们同意公司终止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授予给 15 名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 1960 万股。根据《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
规定,同意上述股份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6.65 元/股。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
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终
止股权激励计划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组
织有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组各项工作,公司董事会充分关注重组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由于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审计、评估等尽职调查工作尚未完成等原因,公司股票拟
自2018年2月25日起继续停牌,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继续停牌事项。
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
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
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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