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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水泥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2-12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12月11日在云南 昆明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8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永模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监事会主席及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于2018年11月30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董事会会议经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如下重要决议:

1、关于提名罗志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2018年11月29日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经批准解除Ian Riley先生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职务,且股东Holchin B.V.提议推荐罗志光先生出任本公司董事。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经研究,同意提名罗志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罗志光先生简历请见附件一。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提名罗志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详情请见附件二。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关于公司与Holcim Philippines, Inc.签订工程建设总承包合同之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关联方董事Geraldine Picaud女士、Roland Koehler先生回避表决。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刊登的临2018-030号公告《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Holcim Philippines, Inc.签订工程建设总承包合同之关联交易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3、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

对0 票,弃权0 票)

详情请参见同日披露的公司临2018-031公告《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2日

附件一:罗志光先生简历

罗志光先生,1963年7月出生,美国普渡大学管理学硕士,美国注册会计师。1987年至1991年,任职俄亥俄州政府机构,担任行政助理、管理资讯系统经理。1991年5月至1998年8月,任台湾开利空调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上海一冷开利空调有限公司财务总监。1998年至2002年,任瑞士迅达集团苏州迅达电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3年至2005年,任迅达中国执行副总裁。2005年至2018年,任西卡集团大中华区总裁、西卡集团亚太区副总裁/并购业务负责人暨西卡集团全球并购业务联席负责人。2018年8月起担任拉豪集团大中华区负责人。

附件二:关于提名罗志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承诺独立履行职责,未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在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关于董事候选人罗志光先生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审阅候选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2、罗志光先生有多年的跨国公司尤其有在瑞士公司工作的经验,熟悉中国建材市场,有较丰富的企业并购经验。他具备良好的财务背景、商务背景及流利的中英文交流能力;

3、据此,我们同意将《关于提名罗志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马西门 刘艳 王立彦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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