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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电力关于控股股东变更进展情况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1-05
债券代码:122152 债券简称:12 国电 02
债券代码:122493 债券简称:14 国电 03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变更进展情况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7年8月29日刊登了《关于控股股东变更的提示性公
告》,披露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集
团”)拟与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家能源集
团”)进行联合重组,国家能源集团作为重组后的母公司拟吸收合并
国电集团。
    本公司于2018年1月4日接到控股股东国电集团的通知,国电集团
已于2018年1月4日作出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国电集团与国家能源集
团的合并方案及双方拟签署的合并协议。根据合并方案及拟签署的合
并协议,国家能源集团拟吸收合并国电集团,本次合并完成后,国电
集团注销,国家能源集团作为合并后公司继续存续;自本次合并的交
割日起,国电集团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资质及其
他一切权利与义务由合并后的存续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承继及承接,国
电集团的下属分支机构及国电集团持有的下属企业股权或权益归属
于合并后的存续公司国家能源集团。
    上述合并事项实施完成后,本公司控股股东将由国电集团变更为
国家能源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
规定,国家能源集团将按规定程序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豁
免因本次吸收合并触发的全面要约收购本公司股份的义务。
    此外,上述合并事项的实施尚需履行必要的程序以及获得其他有
权监管机构必要的批准、核准及同意。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 月 5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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