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资金使用效率,2019年4月20日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股份”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授权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自该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已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该议案已通过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23日和2019年5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9-010号)和《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19-028号))。
一、近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到期赎回情况
2019年1月7日,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5亿元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详见2019年1月1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临2019-004号))。
公司已于2019年4月8日赎回上述到期理财产品,收回全部本金利息,收益符合预期。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2019年5月17日,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分行
购买了《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以闲置募集资金5亿元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发行主体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产品名称 | 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保本类型 | 保本浮动收益 |
产品代码 | 19ZH089C |
认购金额 | 5亿元 |
申购日 | 2019年5月17日 |
投资到期日 | 2019年11月18日 |
产品预期收益率 | 3.8%/年化 |
资金来源 | 闲置募集资金 |
关联关系说明 | 公司与工商银行无关联关系 |
三、审批程序2019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主要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已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2019年5月13日,新钢股份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本次继续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额度和期限均在审批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虽然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保证收益型的低风险投资品种,但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有一定的风险。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一)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
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公司所发行的产品。
(二)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
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公司内审部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在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公司制定了较为完善地投资管理制度,对投资管理作了详
尽的规定,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五、对公司的影响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一年内、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和公司日常运营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展。该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使用。
公司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含本次)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金额为0万元。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