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四次董事会于2018年8月22日下午在一汽行政事务中心(74栋)三楼北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独立董事孙立荣女士、沈颂东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会议,书面委托独立董事曲刚先生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9人,公司监事和经管会成员列席会议,此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张丕杰先生主持,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8年上半年总经理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