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继续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继续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合计使用不超过1.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继续进行委托理财。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开展情况2017年8月28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及子公司合
计使用不超过2.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有效期为自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截止到本公告日,公司委托理财实施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类型 | 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 2018年1月1日2018年8月27日 |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年化收益率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年化收益率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
银行理财 | 30,103 | 6,906 | 2.1%-5% | 0 | 7,392 | 10,990 | 3%-4.3% | 0 |
国债逆回购 | 92,613 | 2,050 | 2.32%-7.36% | 0 | 15,740 | 0 | 3.26%-8.21% | 0 |
合计 | 122,716 | 8,956 | 0 | 23,132 | 10,990 | 0 |
二、本次委托理财情况概述为了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
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继续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投资收益。
1、资金来源以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作为投资理财资金来源。
2、投资额度及投资品种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拟投资的品种主要是购买短期的理财产品、国债现货交易衍生品等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具体包括短期持有的银行理财产品、国债回购及其它经董事会批准的理财产品及理财方式。
3、投资要求公司及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向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购买不以股
票为主要投资品种的银行理财产品和其他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产品,市场风险须得到有效控制。公司将对资金收支进行合理测算和安排,同时在具体投资操作时,应视现金流情况作出理财产品赎回的安排,投资的相关理财产品不能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4、投资期限投资额度自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三、公司内部履行的审批程序2018年8月2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
闲置自有资金继续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情况,审议并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合计使用额度不超过1.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符合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四、风险控制措施根据《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理财管理制度》的规定,投资理财
的具体运作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进行,并指定专人负责投资理财的调研、洽谈、评估,确定具体的投资配置策略、理财品种,执行具体操作事宜。
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应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另外公司将安排内部审计部门不定期对理财产品进行检查,以确保资金的安全。
五、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确保公司日
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议案的提议、审核、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