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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花村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10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西藏瑞东财富投资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瑞东资本”)及其管理的瑞东医药投资基金、瑞丰医药投资基金
合计持有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30,370,330 股股份,占
公司总股本 7.59%。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瑞
东资本及瑞东医药投资基金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上市公
司股份总数 2%,即 8,007,600 股,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
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即不超过 4,003,800 股;采取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上市公司股份总数 4%,即 16,015,400 股,且在任意
连续 90 日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即不超
过 8,007,700 股;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
司总股本的 5%,即不低于 20,019,320 股。
    2018 年 3 月 9 日,公司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瑞东资本、瑞东医药投资基金
及瑞丰医药投资基金发来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
    瑞东资本及其管理的瑞东医药投资基金、瑞丰医药投资基金。
   (二)股东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所持股份来源
    截至本公告日,瑞东资本持有公司股份 14,836,795 股,占公司总股本 3.71%,
其来源为根据 2016 年 1 月 8 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自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
六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协议受让的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瑞东医药投资基金持有公司股份 7,390,213 股,占公司总股
本 1.85%,其来源为根据 2016 年 1 月 8 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自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第六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经营有
限责任公司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协议受让的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瑞丰医药投资基金持有公司股份 8,143,322 股,占公司总股
本 2.03%,其来源为根据 2016 年 3 月签署的《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书》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认购公司募集配套资金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三)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减持股东为
瑞东资本管理的瑞东医药投资基金,共计减持 7,446,583 股。
    二、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
    1、减持股份来源:瑞东资本及瑞东医药投资基金自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
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及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协议受让的股份,瑞丰医药投资基金所持
的股份不减持。
    2、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减持期间内拟减持不超过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5.56%的股份,即 22,261,484 股,
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上市公司股份总数 2%,即
8,007,600 股,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
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即不超过 4,003,800 股;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
量不超过上市公司股份总数 4%,即 16,015,400 股,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即不超过 8,007,700 股;
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5%,
即不低于 20,019,320 股。若上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
权事项,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3、减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方式
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减持计
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内不会通过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减持股份)。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二)股东减持承诺及履行情况
    在 2016 年 1 月 8 日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中,瑞东资本及瑞东医药投资
基金作为受让方向出让方承诺,在上市公司收购南京华威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前,不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2016
年 8 月 1 日,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核准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向张孝清等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676 号),批准上市
公司收购南京华威医药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瑞东资本及瑞东医药投资基
金本次减持不违反上述承诺。
    瑞丰医药投资基金所持股份锁定期为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目前尚
在限售期内,瑞丰医药投资基金本次不进行减持,符合限售期规定。
  (三)减持原因:股东自身经营发展需要
   三、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系股东根据自身经营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
据市场情况、上市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
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
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减持股东不属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
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目录
  《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3 月 9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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