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公司八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决定于 2017 年 4 月
27 日召开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9 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了《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
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现根据有关规定,将公司 2016 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㈠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
㈡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㈢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
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㈣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 年 4 月 27 日 14 点
召开地点:天津港办公楼 403 会议室(天津市滨海新区
津港路 99 号)
㈤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7 年 4 月 27 日
至 2017 年 4 月 2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
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㈥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
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
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
2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
3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4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5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6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7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
8 √
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通过议案,已于 2017 年 3 月 23 日
在上交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㈠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
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
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
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
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㈡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
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
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
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
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㈢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
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
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㈣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交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
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㈤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㈠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
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717 天津港 2017/4/24
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㈢ 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会议登记方法
出席会议的股东凭身份证(法人股东还应出示企业法人
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海股票账户卡;接受
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同时出示
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和上
海股票账户卡,于 2017 年 4 月 25 日至 26 日(上午 9:00—
下午 4:00)至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
或传真方式登记。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
的必备条件。
六、其他事项
㈠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㈡ 公司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津港路 99 号
邮 编:300461
电子信箱:tianjinport@tianjin-port.com
联系电话:(022)25706615
传 真:(022)25706615
联 系 人:李静波
特此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24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17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2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3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5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6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7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8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会计
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
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
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