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22127 债券简称:11欧亚债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1 欧亚债”2018 年 跟踪信用评级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长春欧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信用评级机构鹏元资信 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元”)对公司2012年3月21日发行的4.7 亿元公司债券进行了跟踪信用评级。鹏元在对公司经营状况进行综合 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出具了《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 司债券2018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跟踪评级结果为:本期债券信用 等级维持为AA+,发行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维持为AA,评级展望维持为 稳定。 本次评级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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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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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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