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 2015 年第一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于 2015 年 2 月 13 日以 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七届监事会 2015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的通知。并于 2015 年 2 月 16 日下午 13:00 时在公司六楼第一会议 室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 2015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应到监事 5 人,实 到 5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长春欧亚集团商业连锁经营有限公 司购买资产的议案》,审核了本次交易双方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协议》。 监事会认为:本次购买资产交易是建立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交易 内容客观、真实,交易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 双方协商确定的交易价格合理,交易公开、公正、公平,符合市场规 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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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0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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