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ST岩石关于诉讼结果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10

上海岩石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调解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涉案的金额:4,698,362.7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已在2018年度计提了该诉讼赔偿费用,公司认为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存在影响。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上海岩石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7日披露近日收到上海金融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民事起诉状》等材料,上海金融法院已受理许涛芳等166名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的民事诉讼案件材料,上述166起案件的起诉金额共计约人民币67,503,555.69元,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7日披露的公告(2018-040);于2019年1月5日披露近日收到上海金融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民事起诉状》等材料,上海金融法院已受理左海云等70名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的民事诉讼案件材料,上述70起案件的起诉金额共计约人民币13,960,073.84元,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5日披露的公告(2019-003)。

二、本次诉讼调解结果

近日,公司收到上海金融法院(2018)沪74民初93号等《民事调解书》,上海金融法院对已受理的上述236名投资者中的陈激等78位投资者诉讼作出调解:1、公司同意向该78位投资者支付赔偿金额共计人民币4,698,362.7元;2、各案件诉讼费减半收取,由各案原告、被告各半承担。

三、本次诉讼裁定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已在2018年度计提了该诉讼赔偿费用,公司认为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存在影响。

四、备查文件

上海金融法院(2018)沪74民初93号等《民事调解书》

特此公告。

上海岩石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