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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洋关于公司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4
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中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集团”)及其一
致行动人。
    2、截至本公告日,中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新南洋”、“本公司”或“公司”)37,369,017 股股份,占新南洋总
股本的 13.04%。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中金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系积极响应党的十九大号召,践行
关于“全面深化国企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精神,同时也是出于对教育
行业和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
    2、本次中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增持的股份种类为新南洋普通股 A 股。
    3、本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3 日发布《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临 2017-069),公告内容为:“中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根据市场情况,计
划在未来 12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继续增持新南洋股份,
拟增持股份不低于新南洋总股本的 1%,不超过新南洋总股本的 10%”。截至本公
告日,中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完成增持 8.04%,合计持有新南洋股份 13.04%。
    现中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根据目前市场情况,计划在未来 6 个月内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在现有持股比例 13.04%的基础上,
继续增持新南洋股份,拟增持股份不低于新南洋总股本的 3%,不超过新南洋总
股本的 10%,本次增持不以谋求实际控制权为目的。
    4、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其对公司股票价
值的合理判断,并结合二级市场波动情况,实施增持计划。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为中金集团及一致行动人的自有资金或通过
银行贷款、并购基金等方式自筹资金,其中自有资金比例不低于 50%。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面临以下不确定性风险:上市公司股价波动导致增持计划
实施的时间和价格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四、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中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
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所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五、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持股情况
    2018年4月20日,公司发布《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入
换股期的公告》。交大产业集团本次可交换债券换股期自2018年4月25日起至2019
年4月24日止。
    截至本公告日,上海交大产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大
产业集团”)持有新南洋58,995,848股股票,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0.59%。其中,
通过自有股票账户直接持有新南洋27,901,85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9.74%;通
过可交换公司债券的质押专户持有新南洋30,885,59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0.78%;通过中信证券金融衍生品交易互换产品持有新南洋208,400股,占本公
司总股本比例0.07%。交大产业集团一致行动人---上海交大企业管理中心持有新
南洋35,670,69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2.45%,交大产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
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33.04%,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
增持计划不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地位。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4 月 24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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