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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洋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1-02
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提示:
   减持计划基本情况:
   2017 年 8 月 23 日、8 月 25 日,公司分别披露了林涛先生、李晓红女士、刘
   常科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因个人资金需求,上述人员自公告日起 15 个交
   易日后至 2017 年年底(窗口期不减持),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其
   所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 25%:林涛先生拟减持股份 600,000 股;李晓红女士
   拟减持股份 267,225 股;刘常科先生拟减持 1,000,000 股。减持价格将按照减
   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而确定。
   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止 2017 年 10 月 31 日,林涛、李晓红未实施减持。
    刘常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了 392,100 股。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967,37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4%;李晓红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068,90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7%;刘
   常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705,48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9%。
    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30 日、11 月 1 日分别收到林涛先生、李晓红女士、刘
常科先生出具的《关于实施减持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计划的告知
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情况
    2017 年 8 月 23 日、8 月 25 日,公司分别披露了林涛先生、李晓红女士、刘
常科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因个人资金需求,上述人员自公告日起 15 个交易日
后至 2017 年年底(窗口期不减持),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其所直接持
有公司股份的 25%:林涛先生拟减持股份 600,000 股;李晓红女士拟减持股份
267,225 股;刘常科先生拟减持 1,000,000 股。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
价格而确定。详见公司公告(临 2017-042、临 2017-043)。
    二、减持计划进展情况
    (一)截止本公告日,林涛、李晓红未实施减持。
    (二)截止本公告日,刘常科已经减持 39.21 万股,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刘常科
  减持股份来源    公司 2014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非公开发行所获得的股份
    减持数量      39.21 万股
                  未超过其所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 25%,在任意连续 90 天内减持股份总
    减持比例
                  数未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减持期间      自 2017 年 8 月 25 日起至本公告日(窗口期未减持)
    减持方式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减持价格区间    19.61~21.99
  股东承诺情况    不违反承诺
 减持的具体原因   个人资金需要
    三、 风险提示
    (一)上述人员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 号文)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
    (二)上述人员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股份减持
计划,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公司已按照要求督促上述人员在减持计划实施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
规、规则,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1 月 2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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