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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达地产关于公司收回宁波汇融沁誉基金投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12-24
关于公司收回宁波汇融沁誉基金投资
                                 的公告
                                 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达”)
及其下属公司信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资本”),于
2016年12月22日收回宁波汇融沁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基金”)投资,基金退还公司、中国信达、信达资本全部实缴
本金及相应投资收益并完成退伙工商变更手续,公司本次收回资金
7.35亿元。
     ● 本次交易适用于公司第七十次(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关于关联法人与公司进行债务重组,委托贷款,信托贷款,担保
增信,资产收购和出售以及共同投资等关联交易的议案》(以下简称
“《年度关联交易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发
表事前确认意见和独立意见。本次交易在上述议案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
     一、交易概述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信达投资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中国信达及
其下属公司信达资本于2016年12月22日收回基金投资,基金退还公司、
中国信达、信达资本、全部实缴本金及相应投资收益并完成退伙工商
变更手续,公司收回资金7.35亿元。
     本次公司与公司关联人共同退出本基金,视为共同投资本基金之
关联交易的延续,适用于公司第七十次(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年度关联交易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发
表事前确认意见和独立意见。本次交易在上述议案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侯建杭
     注册资本:362.57 亿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9 年 04 月 19 日
     主营业务:(一)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不良资
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二)债权转股权,对股权
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三)破产管理;(四)对外投资;(五)
买卖有价证券;(六)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和向其他金融机构进
行商业融资;(七)经批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金融机构托管和关闭
清算业务;(八)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九)资
产及项目评估;(十)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
营活动。)
     2、信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综合服务区办公楼 D 座二层
202 室(开发区金融服务中心托管第 55 号)
     法定代表人:肖林
     注册资本:2 亿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8 年 12 月 16 日
     主营业务:受托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从事投融资管理及相关
咨询服务业务。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专营专项规定办理。
     股东构成:深圳市前海华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和信达投资有限公
司。
     (二)关联方关联关系介绍
     中国信达为公司控股股东信达投资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信达资
本为中国信达下属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
定,中国信达及信达资本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此次交易构成关联交
易。
     三、公司对基金投资情况
     为拓展金融地产业务投资渠道,增强盈利水平,借助中国信达及
相关关联方在资产管理方面的业务优势,公司与上海信达汇融股权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14年共同发起设立了宁波汇融沁誉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中国信达及其下属公司信达资本出资共同参与基金
投资。中国信达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基金优先级份额7.5亿元、认缴
次级份额3亿元; 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4.5亿元劣后级份额;信达
资本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100万元。本基金以股权及债权形式将合伙
企业财产进行专业化的投资,实现资本保值、增值。截至退出前,公
司实缴劣后级出资3.3亿元,中国信达实缴次级出资2亿元,信达资本
作为普通合伙人实缴100万元。
     本基金按照各合伙人共同签署的合伙协议约定由普通合伙人进
行管理、分配投资收益并执行投资策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已披露公
告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参与宁波汇融沁誉基金投资暨关
联交易的公告》(临 2016-003 号)。
     四、本次收回投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鉴于基金已投资项目的进度有所变化, 经与基金各合伙人协商
一致,公司、中国信达、信达资本于 2016 年 12 月 22 日从基金退伙,
基金退还公司、中国信达、信达资本全部实缴本金及相应投资收益并
完成退伙工商变更手续,公司收回资金 7.35 亿元,初步预计对本年度
净利润影响约 2.56 亿至 3.04 亿(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通过参与本次基金投资, 公司进一步积累了基金方面的投资经
验,实现了资金回收和较好的效益,有利于公司日后继续开展金融地
产投资和集团协同业务。
     五、本次退出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交易适用于公司第七十次(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年度关联交易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发表
事前确认意见和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在上述议案批准的额度范围
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
     六、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第七十次(2015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2015 年度)董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确认意见;
     4.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5.宁波汇融沁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6.宁波汇融沁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退伙协议
     特此公告。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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