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第二期)
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告
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的
有关规定,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中诚信
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对公司发行的 2016 年公司
债券(第一期)(即“16 信地 01”、债券代码 136251)及 2016 年公
司债券(第二期)(即“16 信地 02”、债券代码 136294)进行了跟踪
评级。
中诚信在对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行业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
的基础上,于 2016 年 5 月 23 日出具了《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2016)》(信评委函字[2016]跟踪
114 号)及《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跟
踪评级报告(2016)》(信评委函字[2016]跟踪 112 号)。本次跟踪评级
结果为: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维持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
“16 信地 01”和“16 信地 02”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本次跟踪评级报告《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第
一期)跟踪评级报告(2016)》及《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
债券(第二期)跟踪评级报告(2016)》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