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获得房地产项目的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增加土地储备,增强公司持续发展能力,公司近日获得房地产项目情况如下:
一、2015年 11月 25日,公司通过挂牌出让方式取得上海杨浦
区新江湾城 N091104单元 C1-02(D7)地块,最终成交总价为人民币 729,900万元。
竞得地块四至范围:东至江湾城路,西至淞沪路公共绿地,南至殷高路规划公共绿地,北至国泓路清波路。
地块总面积 150175.40 平方米,出让面积 131998.10平方米,
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容积率为 1.125,绿地率为 35%,建筑密度上
限 25%,出让年限为 70年。公司拥有该地块全部权益。
二、2015年 11月 20日,公司通过挂牌出让方式取得芜湖市镜
湖区芜纺四合院地块 1508号宗地,最终成交总价为人民币 26,540万元。
竞得地块四至范围:东至长江中路,西至吉和北路,南至黄山西路,北至规划道路。
地块总面积 38462.5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居住,出让年限为 70
年,容积率<2.7,建筑密度<23%。公司拥有该地块全部权益。
三、2015年 11月 1日,公司通过挂牌出让方式取得了新疆两地
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地块一为乌鲁木齐县水西沟镇方家庄 CB区2015-WXG-011号地块,最终成交总价为人民币 1,778万元。地块二为乌鲁木齐县水西沟镇方家庄 CB区 2015-WXG-012号地块,最终成交总价为人民币 5,147万元。公司拥有上述两地块全部权益。
竞得两地块四至范围:两宗土地东西相连,东沿方家庄村,西临绿地,南至自治区信用社,北至板房沟林场。
2015-WXG-011号地块土地面积 19747.37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
业、住宅用地,其中商业出让年限为 40年,住宅出让年限为 50年,规划容积率为≤0.6(商业 0.3,住宅 1.0),绿地率为≥40%。
2015-WXG-012号地块土地面积 57184.21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
业、住宅用地,其中商业出让年限为 40年,住宅出让年限为 50年,规划容积率为≤0.6(商业 0.3,住宅 1.0),绿地率为≥40%。
以上项目,未来可能因引进合作方共同开发等原因导致公司在项目中所占的权益比例发生变化,仅供投资者阶段性参考。
特此公告。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