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54 | 证券简称:ST中安 | 公告编号:2018-073 |
债券代码:125620 | 债券简称:15中安消 | |
债券代码:136821 | 债券简称:16中安消 |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4,900万元,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的金额为
人民币949,000,000.00元? 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为满足运营资金的需求,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
公司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安消技术”)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人民币4,900万元综合授信。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涂国身先生为其提供担保,并于近日分别与上述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中安消达明科技有限公司以名下房产作为抵押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名称: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1030134965法定代表人:葛琳注册资本:99398.999400万人民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安消技术资产总额394,560.11万元,负债总额317,793.37万元,银行贷款总额104,854.49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17,793.37万元,资产净额76,766.73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10,305.58万元,净利润-31,768.5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5,591.95万元。
截至2018年3月31日,中安消技术资产总额438,012.56万元,负债总额363,567.00万元,银行贷款总额102,054.49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63,567.00万元,资产净额74,445.56万元;2018年一季度营业收入1,256.02万元,净利润-2,321.18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327.70万元。
(二)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被担保人中安消技术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直接持有中
安消技术100%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涂国身先生对上海浦
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与中安消技术签署的授信协议而实际产生的债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中安消达明科技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西安市未央区太华北路369号9幢12501室、12061室、12801室、23001室和23002室的估值不低于1200万元的房屋作为抵押担保。本次借款期限为2018年7月27日至2019年4月26日。
四、董事会意见本次授信担保事项在公司融资担保授权范围内,因此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8-029、2018-044)。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下属子公司的担保,担保总额为1,740,153,000.0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0.25%。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