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于 2017 年 5 月 1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名,亲自出席董事 11 名,公司全体董事出席
并表决。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祁玉民先生主持,审议并全票通过:
《关于聘任高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聘任于东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任期至本届董
事会任期结束时止。(简历见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在本项议案中聘任于东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中
关于公司高管任职资格和条件的有关规定,拥有履行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
备查文件:
1、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5 月 12 日
附件简历:
于东 男,1973 年出生,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审师、澳洲注册
会计师。曾任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德尔福汽车系统(中国)投
资有限公司亚太区内部控制经理;德尔福汽车系统澳洲有限公司董事、首席
财务官;德尔福汽车系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亚太区副首席财务官及中国
区首席财务官、汽车电子与安全事业部亚太地区首席财务官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