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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枫酒业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8-04

证券代码:600616 证券简称:金枫酒业 公告编号:2018-023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8月3日(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影城五楼多功能厅(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95,100,71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37.911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龚如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张黎云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94,229,12299.5532871,5960.446800.0000

根据《关于扎实推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的通知》(组通字(2017)11号),《关于本市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委办发「2017」7号),《上海市国资委党委印发<关于市管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沪国资党委「2017」136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同意将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写入本公司章程,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在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

(详见刊登于2018年7月14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94,229,12299.5532871,5960.446800.0000

根据关于《公司章程》增加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事项,同意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六条中增加“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应事先听取党委的意见。”

(全文详见刊登于2018年8月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3、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

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机构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95,044,61899.971256,1000.028800.0000

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照政府制订的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费标准决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报酬事宜。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一为特别决议议案,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律师:方祥勇、雷丹丹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8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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