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已于2019年1月14日向全体董事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九届三十七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九届三十七次董事会于2019年1月15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参加表决董事7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洛阳鹏起实业有限公司向郑州银行洛阳中州东路支行申请借款续贷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董事会议案主要内容
2018年2月,借款人洛阳鹏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鹏起”)与贷款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中州东路支行(以下简称“郑州银行洛阳中州东路支行”)签署了《贷款合同》,洛阳鹏起向郑州银行洛阳中州东路支行借款人民币伍仟万元整,期限一年,借款到期日为2019年2月28日,公司为洛阳鹏起向郑州银行洛阳中州东路支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作为保证人签署了编号为郑银保字第09120180050000740号的《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前述担保未超出公司2017年度为洛阳鹏起提供的预计担保额度。
截至目前,上述借款即将到期,公司全资子公司洛阳鹏起为满足生产经营及投资活动计划的资金需求,拟就上述借款业务向郑州银行洛阳中州东路支行申请续贷,续贷借款本金合计人民币伍仟万元整,期限壹年。公司拟为上述洛阳鹏起向郑州银行洛阳中州东路支行借款续贷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018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对子公司提供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并于2018年5月18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对子公司提供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2018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资活动计划的资金需求,2018年度预计为洛阳鹏起提供总额度为10亿元的银行借款担保。该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该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一年。公司拟为上述洛阳鹏起向郑州银行洛阳中州东路支行申请借款续贷提供担保未超出公司2018年度为洛阳鹏起提供的预计担保额度,能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及投资活动计划的资金需求。
特此公告。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