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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交通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14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公告编号为:临 2019-014),同意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以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以2018年度每股净资产3.88元测算,回购股价不超过4.27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即2019年3月28日至2019年6月28日。公司于2019年4月3日、2019年5月8日分别披露了《公司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为:临 2019-018、临 2019-027),并于2019年4月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为:临 2019-021)。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方案规定的回购实施期限过半时,仍未实施回购的,董事会应当公告未能实施回购的原因和后续回购安排。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目前为止,回购股份方案规定的回购实施期限已过半,由于未发生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中每股净资产的情况,公司尚未实施回购。公司后续会依据已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继续实施回购。

公司后续将根据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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