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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荒关于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8-03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北大荒 公告编号:2018-038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委托理财金额:80,000万元人民币委托理财投资类型:结构性存款委托理财期限:3-4个月

一、委托理财产品主要情况(一)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委托理财概述委托理财受托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委托理财金额:20,000万元人民币、15,000万元人民币、

10,000万元人民币、12,500万元人民币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保证收益型委托理财期限:2018年7月20日至2018年10月22日,

2018年7月23日至2018年10月23日2018年7月23日至2018年10月24日2018年7月31日至2018年10月31日1、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8年4月19日、4月20日、4月23日、4月28日购买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20,000万元、15,000万元、10,000万元、12,500

万元已分别到期,共获得税前收益676万元。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于2018年7月19日、7月20日,7月23日、7月30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签订了《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分别继续购买了金额为20,000万元、15,000万元、10,000万元、12,500万元,产品类型为保证收益型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理财期限分别为三个月,预期年化收益率分别为4.65%,上述购买委托理财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

2、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1)基本说明。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期限分别为2018年7月20日至2018年10月22日、2018年7月23日至2018年10月23日、2018年7月23日至2018年10月24日、2018年7月31日至2018年10月31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为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为4.65%。

无需提供履约担保。本产品收益的计算中已包含(计入)银行的运营管理成本(如账户监管、资金运作管理、交易手续费等)。公司无需支付或承担本产品下的其他费用或收费。

(2)产品说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按照公司的委托,根据合同的约定,对公司交付的产品本金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行使产品资产投资形成的投资人权利,当产品资产受到非法损害时,银行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银行在产品投资管理活动中应当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为公司的最大利益服务,以专业技能管理产品的资产,依法保护公司的权益。本理财产品为保证收益型产品,银行确保理财资金本金安全,并按本理财产品合同约定的预期年化收益率向投资者计付理财收益。本产品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七类风险:

期限风险:由于本产品的实际期限无法事先确定,且银行有权单方行使对产品期限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提前终止等),一旦银行选择了行使合同中所订明的对产品期限的权利,则公司必须遵照履行。

市场风险:产品存续期内可能存在市场利率上升、但该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的情形;受限于投资组合及具体策略的不同,产品收益变化趋势与市场整体发展趋势并不具有必然的一致性。

延迟兑付风险:在发生申请赎回及/或合同约定的收益分配时,如遇不可抗力等意外情况导致无法按期分配相关利益,则公司面临产品延迟兑付的风险。

流动性风险:公司不享有提前终止权,则公司在合同产品到期日(银行依照

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合同的,提前终止日被视为产品到期日)前无法取用存款本金及收益。

再投资风险:银行可能根据合同的约定在交易期内行使提前终止权,导致产品实际期限短于合同约定的期限。如果产品提前终止,则公司将无法实现期初约定的全部产品收益。

信息传递风险:公司应根据合同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查询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公司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导公司方无法及时了解本产品的信息,并由此影响公司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将由公司自行承担。

不可抗力风险:如果公司与银行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3、敏感性分析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20,000万元、15,000万元、10,000万元、12,500万元购买浦发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预期为公司产生税前收益668万元。投资期限内减少公司现金流净额57,500万元,该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产品期限短,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无影响。

4、风险控制分析本理财产品为保证收益型产品,银行确保公司本金安全,符合公司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公司始终将委托理财产品风险防控工作放在首位,严格按照内控制度有关规定,对购买的理财产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

(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委托理财概述委托理财受托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委托理财金额:10,000万元人民币,12,500万元人民币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保本收益型委托理财期限:2018年7月18日至2018年10月19日,

2018年7月31日至2018年11月2日1、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8年4月11日、4月27日购买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10,000万元、12,500万元已分别于2018年7月13日、7月27日到期,共获得税前收益265万元。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于2018

年7月18日、7月31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签订了《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协议(封闭式)》,分别继续购买了金额为10,000万元、12,500万元,产品类型为保本收益型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理财期限分别为93天、94天,预期年化收益率分别为4.71%、4.75%,上述购买委托理财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

2、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1)基本说明。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期限分别为2018年7月18日至2018年10月19日、2018年7月31日至2018年11月2日。兴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为保本收益型理财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分别为4.71%、4.75%,无需提供履约担保。本产品收益的计算中已包含(计入)银行的运营管理成本(如账户监管、资金运作管理、交易手续费等)。公司无需支付或承担本产品下的其他费用或收费。

(2)产品说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按照公司的委托根据合同的约定,对公司在银行营业网点开立的指定结构性存款账户中的资金进行运作,本产品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两类风险:

提前终止风险:本产品银行有权根据市场状况、自身情况提前终止该产品,公司必须考虑本存款产品提前中止时的再投资风险。

法律风险:本产品是针对当前政策法规设计,相关政策法规变化将可能对本存款产品的运作产生影响。

3、敏感性分析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10,000万元、12,500万元购买兴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预期为公司产生收益334万元。投资期限内减少公司现金流净额22,500万元,该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兴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期限短,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无影响。

4、风险控制分析本理财产品为保本收益型产品,银行确保公司本金安全,符合公司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公司始终将委托理财产品风险防控工作放在首位,严格按照内控制度有关规定,对购买的理财产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

(三)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开展国债逆回购、银行理财业务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

对关于开展国债逆回购、银行理财业务的事项进行了审慎审核,认为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国债逆回购、银行理财业务,总体风险可控,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临时)决议,并经2017年7月12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最高额度不超过15亿元(含本数)、且单笔交易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含本数)前提下,办理银行理财(只限银行结构性存款)业务,最高额度是指任一时点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投资最高余额,在上述最高余额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投资额度包括将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董事会授权经理机构在上述额度内,具体选择证券公司和银行,结合公司资金状况及投资收益情况,决定实施或停止开展上述业务及金额。(详见公司2017-028、2017-033号公告)

三、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本金余额为150,000万元。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八年八月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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