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11中孚债”( 简称更名“孚债暂停”、债券代码
“122093”)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1日(星期二)10:00-11:00
(三)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及投票方式:现场会议方式召开,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五)会议主持人:光大证券委派的代表
本次会议的内容及召集、召开方式、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1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
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公司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及代理人共计2名,代表本次债券有表决权的债券张数386130张,代表的本次债券本金总额共计38,613,000元,占本次债券未偿还本金总金额的8.9469%。
公司代表、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三、 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为《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具体如下:
《关于公司豁免计提偿债基金安排计划的议案》
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二十七条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代表本期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二分之一(1/2)以上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由于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代理人代表的有表决权未偿还债券总数不足本期有表决权未偿还债券总数的二分之一,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未生效。
四、 律师见证情况
上海市上正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公司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根据《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代表本期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二分之一(1/2)以上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由于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代理人代表的有表决权未偿还债券总数不足本期有表决权未偿还债券总数的50%,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未生效。
五、 备查文件
《上海市上正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1中孚债”( 简称更名“孚债暂停”、债券代码“122093”)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
见书》
特此公告。(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