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12月3日(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用友产业园(北京)中区8号楼E102室(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23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998,602,325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52.1217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王文京先生主持。所有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3人,独立董事黄锦辉、于扬、王贵亚、张为国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章珂、高志勇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3、公司财务总监章培林、董事会秘书欧阳青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名称:《公司章程修正案(二十六)》及修正后的《公司章程》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998,598,825 | 99.9996 | 3,000 | 0.0003 | 500 | 0.0001 |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1项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征、王腾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