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
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遵循公司关于信息披露和内幕知情人信息的规定,针对《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必要登记。
公司于2018年8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及摘要等相关议案,并于2018年8月30日公告了激励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六个月内(即2018年2月28日至2018年8月29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2018年9月5日出具的《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企业持股及买卖变动证明》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投资者证券持有变更信息(沪市)》,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六个月内(即2018年2月28日至2018年8月29日),除下表列示的人员外,其余核查对象在2018年2月28日至2018年8月29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前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序号 | 姓名 | 职位 | 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
1 | 章培林 | 高级管理人员 | 2018年2月28日至2018年8月29日合计卖出公司股票40000股 |
2 | 严绍业 | 高级管理人员 | 2018年2月28日至2018年8月29日合计卖出公司股票83000股 |
3 | 欧阳青 | 高级管理人员 | 2018年2月28日至2018年8月29日合计卖出公司股票22470股 |
4 | 陈强兵 | 高级管理人员 | 2018年2月28日至2018年8月29日合计卖出公司股票58500股 |
5 | 谢志华 | 高级管理人员 | 2018年2月28日至2018年8月29日合计卖出公司股票156000股 |
6 | 王健 | 高级管理人员 | 2018年2月28日至2018年8月29日合计卖出公司股票50000股 |
7 | 徐洋 | 高级管理人员 | 2018年2月28日至2018年8月29日合计卖出公司股票21840股 |
8 | 胡彬 | 高级管理人员 | 2018年2月28日至2018年8月29日合计卖出公司股票78000股 |
9 | 徐宝东 | 高级管理人员 | 2018年2月28日至2018年8月29日合计卖出公司股票91000股 |
10 | 杨晓柏 | 高级管理人员 | 2018年2月28日至2018年8月29日合计卖出公司股票7700股 |
11 | 耿凡 | 骨干员工 | 2018年2月28日至2018年8月29日合计买入公司股票8000股, |
合计卖出公司股票60743股
合计卖出公司股票60743股 | |||
12 | 王志清 | 骨干员工 | 2018年2月28日至2018年8月29日合计买入公司股票8400股,合计卖出公司股票6100股 |
13 | 白满元 | 骨干员工 | 2018年2月28日至2018年8月29日合计买入公司股票400股,合计卖出公司股票400股 |
三、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是否涉及内幕交易的核查根据公司自查,本次激励计划系由董事会及其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订,董事会、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进行审议,并经股东大会批准实施。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公司相关内部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公司已将本次激励计划的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决策讨论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内幕信息严格控制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登记人员范围之内。在公司发布本次股权激励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上述人员在自查期间内买卖公司股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而且以上减持的所有人员均不是本次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
四、结论经核查,在激励计划公告前六个月内,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特此公告。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