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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油工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2-25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对2018年度及之前年度

财务数据无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1、变更情况概述根据2017年3月财政部陆续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及2018年下发的各准则对应的应用指南相关要求,公司拟对权益类投资和计提减值准备方法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具体内容如下:

自2019年1月1日起,公司执行上述准则。根据准则要求及公司管理资产的业务模式,公司对持有的权益类投资(蓝科高新股权、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科目列报,以前期间列报科目及金额无需调整。该投资后续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后续处置的利得(或损失)计入留存收益。

同时准则要求,按“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减值准备。减值准备的计提不以减值的实际发生为前提,而是考虑前瞻性信息,以未来可能的损失的期望来计算当前应确认的减值准备。

2、审议程序2018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对2018年

度及以前年度财务数据无影响,无需调整追溯。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是严格依据2017

年3月财政部下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准则及应用指南相关要求进行的变更及调整,符合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实施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备查文件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2.独立董事意见;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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