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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珠医疗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17

证券简称:中珠医疗 证券代码:600568 编号:2019-069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于2019年8月1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15年9月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2015年10月19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市一体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26号)文件核准,公司向深圳市一体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96,071,607股股份、向深圳市一体正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行28,020,843股股份、向深圳市金益信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西藏金益信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发行6,671,485股股份购买深圳市一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体医疗”)100%股权。同时,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4,413,279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根据发行结果,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实际非公开增发普通股(A股)74,370,708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299,999,975.84元,扣除承销保荐费27,500,000.00元(其中包括增值税进项税额1,556,603.77元)后的金额为1,272,499,975.84元,已于2016年7月25日汇入公司在浙商银行广州分行开立的账号为5810000010120100064253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扣除其他直接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264,515,605.13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74,370,708.00元,增加资本公积1,192,153,446.42元(其

中包括增值税进项税额2,008,549.29元)。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711843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上述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在浙商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吉大支行、中国农业银行珠海南湾支行、深圳南山宝生村镇银行龙华支行开立了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一体医疗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景苑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立了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共同用于本次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公司及作为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一体医疗、独立财务顾问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述银行分别签订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配套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详见公司于2016年8月5日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编号:2016-080号)。

三、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账户的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结合公司发展需要,公司于2019年8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一体医疗将开设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景苑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变更至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南湾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并拟将原存放于一体医疗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景苑支行(银行账号:44250100008600000349)、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银行账号:11016863715009)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

重组配套募集资金之剩余资金(含利息)全部转存至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银行账号:33713010010026958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南湾支行(银行账号:44358301040033987)新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存储。新募集资金账户转入金额以实际到账金额为准。在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开设后,公司全资子公司一体医疗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南湾支行签署《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配套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账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投资计划。

四、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的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景苑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变更至拟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南湾支行新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2、监事会意见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账户有助于公司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账户并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账户。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管理效益,便于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改变

募集资金的投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账户事项。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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