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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鹰纸业关于“12山鹰债”本息兑付及摘牌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13

股票简称:山鹰纸业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2019-076债券简称:12山鹰债 债券代码:122181债券简称:山鹰转债 债券代码:110047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关于“12山鹰债”本息兑付及摘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信息提示:

? 兑付债权登记日:2019年8月21日

? 债券停牌起始日:2019年8月22日

? 兑付资金发放日:2019年8月22日

? 摘牌日:2019年8月22日

由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发行人”)于2012年8月22日发行的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12山鹰债”或“本期债券”)将于2019年8月22日支付自2018年8月22日至2019年8月21日期间的利息和本期债券的本金。为保证还本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12山鹰债。

3、债券代码:122181。

4、债券期限:7年期,附第5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发行总额: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为8亿元。

2017年8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12山鹰债”回售结果的公告》,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12山鹰债”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并交易的数量为789,180手(面值789,180,000元)。

6、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年利率为7.50%。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限的前5年内固定不变。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2年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5年票面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2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2017年7月11日,根据公司披露的《关于“12山鹰债”公司债券利率不上调的公告》,公司选择不上调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为7.50%,并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帐式公司债券。

8、起息日:2012年8月22日。

9、利息登记日:2013年至2019年每年8月22日之前的第1个工作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登记日。

10、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11、付息日:2013年至2019年每年的8月22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如投资者选择回售,则2013年至2017年每年的8月22日为回售部分债券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2、信用级别: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级别为A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级。

13、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2年9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4、登记、托管、委托债权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

二、本次本息兑付方案

1、根据公司于2017年8月16日披露的《关于“12山鹰债”回售结果的公告》,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12山鹰债”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并交易的数量为789,180手(面值789,180,000元)。本期债券兑付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789,180,000元,每手“12山鹰债”兑付本金为人民币1000元。

2、根据公司于2017年7月11日披露的《关于“12山鹰债”公司债券利率不上调的公告》,公司选择不上调票面利率,即本期“12山鹰债”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仍为7.50%。每手“12山鹰债”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75元(含税)(扣税后个人投资者每1000元派发利息为60元)。

三、 兑付债权登记日及兑付日

1、 兑付债权登记日:2019年8月21日

2、 债券停牌起始日:2019年8月22日

3、 兑付资金发放日:2019年8月22日

4、摘牌日:2019年8月22日

四、兑付对象

本次付息兑付对象为截止2019年8月2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2山鹰债”持有人。

五、兑付、兑息办法

(一)本公司已与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兑付、兑息日2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

券本金及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六、关于本期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一)关于向个人投资者征收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本期债券的个人利息所得税征缴说明如下:

1、纳税人: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

2、征税对象:本期债券的利息所得;

3、征税税率:按利息额的20%征收;

4、征税环节:个人投资者在兑付机构领取利息时由兑付机构一次性扣除;

5、代扣代缴义务人:负责本期债券付息工作的各兑付机构。

(二)关于向非居民企业征收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2018年11月7日发布的《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三)关于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相关机构

1、发行人

名称: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住所:安徽省马鞍山市勤俭路3号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安浦路645号滨江国际6号楼法定代表人:吴明武联系人:吴星宇电话:021-62376587传真:021-62376799邮编:200336

2、主承销商

名称: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上海市浦东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联系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北大街110号7层法定代表人:宁敏联系人:陈志利、张立新电话:010-66229000传真:010-66578961邮政编码:100033

3、托管人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联系人:徐瑛电话:021-68870114邮政编码:200120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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