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山鹰纸业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2019-045债券简称:12山鹰债 债券代码:122181债券简称:16山鹰债 债券代码:136369债券简称:山鹰转债 债券代码:110047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
采取监管措施情况的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鹰纸业”)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及相应的整改落实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长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采取监管谈话监管措施
(一)情形描述
因公司违规关联交易事项,中国证监会安徽证监局2015年7月1日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董事长吴明武采取监管谈话监管措施。
(二)整改措施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的整改措施如下:
1、201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的议案》。2015年5月28日公司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的议案》。
2、完善相关内控体系
健全和完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在制度中明确定义了关联
关系及关联交易的内容,对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根据性质及金额的重要性,分别设定了董事会审议决定、股东会审议决定等层级,主要标准为: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交易(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金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重大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在2015年度的实际执行过程中,超过上述标准的交易均已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相关审批。
3、完善关联交易识别机制和披露程序
为了识别日常交易中的关联方关系,公司明确关联方清单维护的频率,确保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被及时识别,并履行相关的审批和披露事宜,避免影响财务报表中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完整性和披露准确性。公司在实际执行中,关联方清单及交易数据每季度进行更新,关联方交易在发生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4、加强对关联交易的管控
为了加强对关联交易的管理和控制,公司落实关联交易管理的责任人,对于关联方申报、关联交易的审批和披露等提供操作性更强的控制办法;增加指定部门定期识别和排查关联方、定期更新关联方清单、对于关联交易的金额和余额进行定期对账等。
5、加强培训和学习
为了提升公司相关责任人对关联交易的认识和识别能力,组织专业人士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有关业务部门的负责人进行定期的关联交易管理培训,进一步加强有关人员培训、学习。
6、2015年12月8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交易事项相关内部控制的专项说明》(天健2015[592]号),认为截至2015年11月30日,山鹰纸业与关联交易事项相关的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控制。
二、原财务负责人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行政处罚
(一)情形描述
公司原财务负责人韩玉红在任职期间通过二级市场违规买卖公司股份,针对该违规行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17年12月28日出具了《关于对山鹰国际控股股份
公司财务总监韩玉红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纪律处分决定书[2017]87号),对韩玉红予以通报批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对该事项进行了立案调查并于2018年1月10日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1号),对韩玉红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
(二)整改措施
公司董事会对韩玉红的违规行为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1、公司对韩玉红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要求其认真学习《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要求其严格履行法律法规有关上市公司董监高减持上市公司股票规定,以及减持计划事先报备披露等要求。
2、韩玉红自2017年8月18日至2017年8月25日期间,二级市场违规交易形成收益获利695.86元(扣除相关费用后),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向其收缴违规收益,并处以交易所得三倍(2,088元)罚款以示惩戒。
3、对剩余的7,400股公司股票,董事会要求其在公司任职期内不准减持。
4、公司董事会将此事项通知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并在公司内部对韩玉红做通报批评处理,要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以此为戒,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证券账户的管理,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组织专业律师对董监高进行培训,并要求各相关人员自身及其亲属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杜绝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届满,公司进行了换届选举,韩玉红自2017
年12月1日起不再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公司董事会聘任石春茂担任公司副总
裁、财务负责人职务。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无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