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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缘药业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2-12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8年10月23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11月8日召开公司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并于2018年11月16日披露了《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4日、2018年11月9日、2018年1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8-022、2018-031、2018-033)。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综合考虑公司近期股票二级市场表现,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基本面的判断,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

(二)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作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或股权激励。

(三)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四)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五)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12.20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上述回购价格亦需满足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对回 购价格的相关要求。

(七)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按回购价格上限12.20元/股,回购金额上限2.5亿元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票数量约为2,049.1803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3.3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八)回购股份的期限

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18年11月16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18年11月17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编号为2018-034的《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二)2019年2月1日,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23,568,0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232%,回购最高价格11.63元/股,回购最低价格9.15元/股,回购均价10.61元/股,使用资金总额24,999.94万元(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使用金额已达最高限额,且回购期限已届满,本次回购已实施完毕。

(三)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发布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类别回购前回购后
股份数(万股)股份比例(%)股份数(万股)股份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1,791.78862.911,791.78862.91
无限售条件股份59,853.123597.0959,853.123597.09
其中:回购证券专用账户2,356.80833.82
合计61,644.9121100.0061,644.9121100.00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方案以及相关规定使用已回购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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