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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缘药业关于控股股东承接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9-05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承接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的提示性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本次股份承接系公司控股股东受让其一致行动人“华夏基金-工商银行-华康资产管理计划”所持所有股份的转让行为;

2、本次股份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股份总数发生变化,也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018年9月4日,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江苏康缘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康缘集团”)通知:康缘集团已于2018年9月4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承接其一致行动人“华夏基金-工商银行-华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华康资产管理计划”)所持有本公司的全部3,226,039股股份,交易价格为10.65元/股,交易总金额3,436.83万元(含税)。

一、本次股份承接的基本情况1、本次股份转让原因康缘集团与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基金”)于2014年6

月签署《华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设立华康资产管理计划,期限两年。华康资产管理计划于2014年6月10日开始运作,并于2014年6月11日至6月17日期间增持公司股份2,240,305股。华康资产管理计划于2016年6月9日到期后原优先级投资人将其持有的华康资产管理计划全部份额转让给康缘集

团全资子公司江苏康缘医药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并经华康资产管理计划各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将华康资产管理计划有效期限延长至2018年6月9日。

在此期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6年7月18日发布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经华夏基金评估,康缘集团不属于证监会认定的可下达投资建议的第三方机构,故华夏基金决定华康资产管理计划合同终止日为2018年6月9日,到期后不予续期。

鉴于截至本次股份受让前,康缘集团对华康资管计划的全部份额已拥有所有权,华康资产管理计划已到期且不能续期,康缘集团决定受让华康资产管理计划所持的公司全部股份。

2、华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股份的变化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康缘集团于2014年6月11日至6月17日期间通过一致行动

人华康资产管理计划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240,305股,占公司当期总股本的0.5390%。

2014年12月,公司完成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因总股本变化,华康资产管理计划所持股份占公司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当期总股本的0.5233%,所持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仍为2,240,305股;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华康资产管理计划所持股份变更为2,688,366股;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华康资产管理计划所持股份变更为3,226,039股。截至本次大宗交易前,华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3,226,0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233%。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变动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转让完成后华康资产管理计划不再持有公司股份,转由

康缘集团直接持有。

本次受让前,康缘集团持有公司172,947,4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06%,康缘集团实际控制人肖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7,003,232 股,康缘集团一致行动人“汇添富-康缘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汇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11,945,196 股,康缘集团一致行动人“华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3,226,039股。康缘集团及肖伟先生、“汇康资产管理计划”、“华康资产管理计划”合计持

有公司股份205,121,8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27%。

本次受让后,康缘集团持有公司176,173,4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58%,康缘集团实际控制人肖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7,003,232 股,康缘集团一致行动人汇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 11,945,196 股。康缘集团及肖伟先生、汇康资产管理计划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05,121,8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27%。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股份总数未发生变化,也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其他相关说明与提示1、本次受让系控股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所进行的股份转让,该受让没

有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股份受让不触及要约收购,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总数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工作;

3、本次受让符合康缘集团的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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