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0955 海创B股
海航创新(海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 10 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航创新(海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14 日
以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了紧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10 次会议的通知,于
2017 年 3 月 15 日以通讯方式紧急召开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11 人,实际
参会董事 11 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
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同意将公司中文名称由“海航创新(海南)股份有
限 公 司 ” 变 更 为 “ 海 航 创 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公 司 英 文 名 称 由 “ HNA
INNOVATION(HAINAN) CO.,LTD.”变更为“HNA INNOVATION CO.,LTD.”(最终以
工商部门核准的公司名称为准)。公司证券简称及证券代码保持不变。
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变更公司名称等相关手续。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提请各位董事审议。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变更名称的实际情况,并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现同意对公司章程
相应内容进行如下修改:
公司章程第四条原为:
公 司 注 册 名 称 : 海 航 创 新 ( 海 南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英 文 名 称 : HNA
INNOVATION(HAINAN) CO.,LTD. (具体内容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现同意修改为:
公司注册名称: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NA INNOVATION CO.,LTD.
(具体内容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一条原为: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以及
http://www.sse.com.cn 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现同意修改为: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
港商报》以及 http://www.sse.com.cn 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
媒体。”
公司章程第一百九十五条原为: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
以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
现同意修改为: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
以在海南省三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提请各位董事审议。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以上第1、2项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
同意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将另行通知。
提请各位董事审议。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海航创新(海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