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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黄金关于山东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3-28
关于山东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为本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了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
或“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山东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下称“山金财务公
司”)的存款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公司制定了公司与山金财务公司发生存款业
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与山金财务公司发生的关联存贷款余额为:
存款余额为 122,909,797.38 元,贷款余额为 40,000,000.00 元,应付票据由山
金财务公司承兑的余额 184,317,518.84 元。
       本次交易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获得更为方便、高效的金融服务,进一步拓宽本公司的融资渠道,满足个
性化要求,降低财务成本和融资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公司拟与山金财务
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约定山金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票据、
担保、结算、财务顾问及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其中:本公司及下属
企业在山金财务公司账户上的日存款合计余额最高不超过 10 亿元;山金财务公
司拟向本公司及下属企业合计提供 40 亿元授信额度。协议有效期一年,自生效
之日起算。在有效期满之日前 15 日,如双方未提出异议的,协议自动延期一年。
       本公司在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就此关联交易曾与交易对方山金财务公
司签订协议,本次为 2017 年双方修订并重新签署本协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因山金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控股 70%的子
公司,同时也是本公司的参股公司(股比为 30%),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与山金财务公司属于受同一法人控制的关联关系,本
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将致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可能达到 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山东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是 2012 年 11 月 6 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会银监复〔2012〕642 号文件批准筹建,于 2013 年 7 月 8 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
管理委员会银监复〔2013〕336 号文件批准开业的非银行金融机构。2013 年 7
月 12 日领取《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73H237010001),2013 年 7 月
17 日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074403945J)。
财务公司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其中: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
70,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70%;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 30,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0%。
       山金财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晨
       注册及营业地:山东省济南市舜华路 2000 号舜泰广场 3 号楼
       山金财务公司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
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
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
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
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
    截止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山金财务公司吸收存款余额 391100.1 万元;自
营贷款(含贴现余额)289404.23 万元;资产总额 527234.8 万元;净资产 123820.31
万元;营业收入 17754.85 万元;净利润 9220.71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山
金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三.关联交易标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山金财务公司开展存款、结算、贷款、融资租赁、办理
票据承兑及贴现等金融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山金财务公司的日存款余额不
超过 8 亿元;财务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15 亿
元。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方案
       双方拟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服务内容
       公司在山金财务公司开立帐户,本着由财务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存
款、结算、贷款、融资租赁、办理票据承兑及贴现等金融服务。
       (二)协议金额
       1.存款: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山金财务公司的日存款余额不超过 10 亿元;
       2.综合授信额度:财务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40 亿元。
        (三)定价原则与定价依据
       1.存款服务
       财务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存款利率在满足中国人民银行
相关规定的基础上,不低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同期存款利率,同时
也不低于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其他成员单位在山金财务公司同类同期存款利
率。
       2.授信服务
       财务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票据贴现、票据承兑、融资租赁等
信贷业务的信贷利率及费率,在满足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贷款利率相关规定的基础
上,不高于公司在其他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
       3、结算服务
       财务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
务相关的辅助服务的结算费用,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提供的同类同期服务费标准。
       4、其他金融服务
       财务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四)协议期限
       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在有效期满之日前 15 日,如双方未提出异议的,协议
自动延期一年。金融服务协议相关条款须经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风险评估情况
       公司已对山金财务公司进行风险评估。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同日刊登的《关于山东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六.风险控制措施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同日刊登的《山东黄金矿业股份
有限公司与山东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存款业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七.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山金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
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达到《企
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及控股的子公司提供存款、
结算、贷款、融资租赁、办理票据承兑及贴现等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
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
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同时,公司持有财务公司 30%的股份,公司也可从财务公司的业务发展中获得收
益,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八.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
       2017 年 3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与山东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
务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国红、陈道江、王立君、汪晓玲、邱子裕回避表
决)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高永涛、Bingsheng Teng、姜军事前认可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
议,并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和表决《关于公司与山东黄金集团财
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
       公司在风险评估和制订风险处置预案的前提下,与山东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
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由山东黄金集团财务公司提供金融服务,遵循了自愿、
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定价公允,有利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拓宽融资渠道,降
低公司融资成本,符合公司长期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因关联关系影响上市公司及
其他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审议通过该议案。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前,公司与山金财务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为: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止 , 公 司 银 行 存 款 中 存 放 在 山 东 黄 金 集 团 财 务 有 限 公 司 款 项 为
122,909,797.38 元;公司的银行借款中,由山东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作为出
借方的借款余额为 40,000,000.00;公司应付票据中,由山金财务公司承兑的票
据为 184,317,518.84 元。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山金财务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4、山金财务公司金融机构许可证复印件;
     5、金融服务协议;
     6、关于山东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7、公司与山东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存款业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特此公告。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3 月 27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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