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2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以下
简称“年度报告”)。经进一步审查,发现年度报告第 6 页及第 150 页“非经常性
损益项目”部分内容录入错误,现予以更正,具体如下:
一、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之“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
额”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附注(如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2016 年金额 2015 年金额 2014 年金额
适用)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
1,798,848.14 1,371,900.00 1,231,800.00
取的资金占用费
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附注(如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2016 年金额 2015 年金额 2014 年金额
适用)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
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
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 1,798,848.14 1,371,900.00 1,231,800.00
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
除外
二、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十八、补充资料之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
细表”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 1,798,848.14
金占用费
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 1,798,848.14
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
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
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更正外,其他内容均未发生变化。公司对于本次更正对广大投资者带
来的不便深表歉意。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更好的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