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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信电气关于交银施罗德资管-国网武汉南瑞应收账款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2-20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交银施罗德资管-国网武汉南瑞应收账款一期资
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获得上海证券
                     交易所无异议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收到交银施罗德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银施罗德资管”)转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上交所”)《关于对交银施罗德资管-国网武汉南瑞应收账款一期资产支持专项
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17]1404 号)(以下简称“无
异议函”),该无异函主要内容为:
   一、交银施罗德资管-国网武汉南瑞应收账款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
持证券(以下简称“本次资产支持证券”)符合上交所的挂牌转让条件,上交所
对其挂牌转让无异议。
   二、无异议函自出具之日(2017 年 12 月 15 日)起 6 个月内有效。交银施罗
德资管应按要求履行发行前备案程序,在完成发行后 5 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格式向
上交所报告发行情况,并按照上交所相关规定提交完整的挂牌转让申请材料。自
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前,如发生影响本次资产支持
证券挂牌转让的重大事项,交银施罗德应及时向上交所报告。
   本次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2 亿元。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和无异议函的要求,办理发行的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19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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