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方大特钢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6-30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 年 6 月 2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冶金大
   道 475 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739,691,95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51.017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谢飞鸣主持。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
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15 人,出席 5 人,董事黄智华、雷骞国、夏建国、饶东云、
谭兆春,独立董事戴新民、黄隽、彭淑媛、王怀世、朱力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
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1 人,监事马卓、毛华来、胡斌、职工代表监事陈
雪婴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刘韬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739,679,753       99.9983         12,200          0.0017            0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方大特钢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739,675,753       99.9978           16,200       0.0022           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修订《公司章     3,069,      99.6041    12,200       0.3959          0      0.0000
         程》的议案
  2      关于修订《方大特   3,065,   99.4743   16,200     0.5257       0      0.0000
         钢高层管理人员        539
         薪酬管理制度》的
         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均获得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韩公望、赵良杰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股
东大会规则》、《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提交本次股东大
会审议的议案均已在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无新增或临时提案;本次股东大会的
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方大特钢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方大特钢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6 月 30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