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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火通信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2-07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12月5日以传真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1日以书面方式发送至董事会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十一人,实际参加董事十一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通讯方式召开的会议不涉及主持人及现场列席人员。

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收购成都大唐线缆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阅,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会议经过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成都大唐线缆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银信评报字(2018)沪第1648号《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部分股权所涉及的成都大唐线缆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定价依据,以现金13,692.44万元收购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成都大唐线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线缆”)46.478%股权;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2月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成都大唐线缆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 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59)。以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银信评报字(2018)沪第1744号《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所涉及的成都大唐线缆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定价依据,以现金742.98万元收购47名自然人股东所持有的大唐线缆2.522%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大唐线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议案表决时,五位关联董事鲁国庆、吕卫平、何书平、童国华、徐杰已按

规定回避。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收购完成后,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整合集团内线缆产业资源;本次收购符合公平交易原则,交易定价依据合理、公允,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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