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书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天津天药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仔细阅读 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进行了询问,基于独 立判断立场,现就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聘任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2.经审阅被提名聘任的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 简历及历任工作情况,被提名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行使职权相 适应的任职条件,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 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 3.基于独立判断,同意董事会聘任陈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张 杰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技术总监,王立峰先生、姚克挺先生 为公司副总经理,任石岩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王春丽女士为公司 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 万国华 俞雄 周晓苏 2017 年 11 月 15 日
天药股份独立董事意见书 (下载公告) |
---|
公告日期:2017-11-17 |
|
附件:公告原文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