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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威集团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9-16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
会议于 2017 年 9 月 15 日以非现场方式(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
知于 2017 年 9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靖
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 9 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 8 名,董事吕东风因其他
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锦安控股签订战略合作框架性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同深圳市锦安控股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性协议》,基本情
况如下:
    1、战略合作目标:通过本次战略合作,帮助双方进一步提升整体运营效率、
降低运营成本,实现双方未来的市场扩张策略并获得市场份额,实现双方未来新
的业绩增长点。
    2、合作范围:在全球范围内开展合作。
    3、合作内容:双方发挥各自优势,在无线通信、融资租赁、产业地产、定
向增发、并购重组、资产证券化等领域展开全面合作。
    4、合作金额及期限:双方战略合作总金额为 30 亿元,具体项目规模及期限
根据项目情况另行签署相关协议约定。
    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王靖先生代表公司签署有关合同或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公告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性协议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金木保理申请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深圳前海金木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简称“金木保理”)申请贷款,
签署合同编号为 RZXY-BADD-20170527-1 的《融资协议》及相关《委托贷款合
同》,借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人民币贰亿元整(200,000,000.00 元)。
    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总裁王靖先生与金木保理协商确定相关合同或协议
的具体条款,并代表公司签署有关合同或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16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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